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类型大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
一、公司制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认缴股本总额;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二、非公司制企业
1、非公司企业法入:
(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个人独资企业: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个体工商户: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上一篇:设立自己的公司
下一篇:注册条件与责任承担